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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基地遴选及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师范教育管理办公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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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举办师范专业学院:

按照学校教育实践工作的部署与安排,我校2019级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进行。现将开展2019级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基地遴选及需求调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基地遴选

1.总体要求

各学院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现有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并积极新建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做好相关基地的条件审核、协议签订等工作。各学院遴选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数应大于本学院需参加实习师范生总数。

2.实习基地基本条件

学校能提供学生住宿的房间、床和必备的生活设施,并解决好就餐问题;提供与我校师范专业实习学生数量相当的教学用书;能提供实习生办公室和试讲教室;能严格按照我校教育实践有关规定管理学生,保证教育实践质量;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实践教学运行良好;能够提供足够的中教一级(或小教高级)职务以上或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在师范生实习期间,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应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是师范生人身财产等安全,杜绝产生任何安全事故;校级基地能一次性接纳至少3个专业以上、实习生10 人以上;基础教育研究有一定基础和成果。

二、实习计划安排

1.各举办师范专业学院与所负责对口联系的实习基地学校联系,根据各专业师范生人数开展2019级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需求调研。其中,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以及化学科学学院科学教育等个别特殊专业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人数联系院级实习基地进行需求调研。

 各专业普通类师范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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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举办师范专业学院应结合从本专业师范生就业需求等实际情况出发,在实习基地需求调研过程中重点了解基地学校的用人需求,并将要求进行反馈,在进行实习安排时针对实习基地学校需求,保证各地区分配均衡。

3.公费师范生顶岗支教安排另行通知。

二、调研主要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向对口联系实习基地学校(参考《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校级教育实习计划表》)(附件4)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教育实习联系函》(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教育实习专业及人数需求调研表(附件3)等形式,开展以下调研工作:

1.实习基地学校的基本情况;

2.实习基地学校拟接收实习专业及学生人数;

3.实习基地学校能提供学生实习期间住宿的情况;

4.实习基地学校对接收我校教育实习学生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三、具体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2年1月5日中午前,完成对实习基地学校的调研工作,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教育实习专业及人数需求调研表(附件3),并将实习基地登记表、调研表和汇总表电子档发送561039304@qq.com,纸质文档送教师教育学院培养管理科: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611室,杨迪(13881815711)。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教育实习联系函

2. 四川师范大学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

 3.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教育实习专业及人数需求调研表

 4.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校级教育实习计划表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调研附件.zip  (0.18M)[下载]

【编辑:培养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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